鲁残联发〔2020〕10 号
各市残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 年印发的《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 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 155 号)要求,2019-2021 年,我省须完成 109600 人次残疾人培训 任务(其中新增培训 6 万人),2019 年度,全省已完成 25822 人 次(其中新增培训 14633 人)。为加快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 动落实落地,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和增收,确保完成培训任务,经 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1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4日
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1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鲁政发 〔2019〕24 号)和《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 155 号)精神,加快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 创业和稳定增收,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0 年至 2021 年,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8.38 万人次,其中新增培训 4.54 万人以上。力争到 2021 年,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每年至少能获得 1 次就业技能培训机会,在岗残疾人至少能获得 1 次技能提升培训机会,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至少能获得 1 次创业培训机会,推动全省培训后残疾人就业率逐年稳 中有升。
二、提升对象
具有山东省户籍,具备一定劳动能力,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自身条件符合培训项目要求的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人、未就业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妇女、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优先。
三、主要内容
(一)就业技能培训。一是对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推动培训对象尽快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就业技能。二是对农村残疾人重点开展种植、养殖、加工和编织等行业的实用技术培训,使其至少掌握 1 项实用技能或至少参与 1 个增收项目。三是对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村初高中残疾人毕业生开展储备型技能培训。四是面向高校残疾人学生重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实行“一对一”精准就业服务,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建立就业兜底保障机制。五是继续实施电商技能培训和助盲就业精准帮扶行动,优先保障建档立卡和低保户中有培训 需求的残疾人,依托《全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库》,做好培训促就业稳增收工作。六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训,扶持一批民间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人。
(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一是根据残疾人意愿和岗位发展需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为已就业残疾人提供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各地要协调用人单位科学调整工作时间,切实保障职工参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二是主动扶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残疾人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职业竞争能力。三是开展残疾人高技能人才培训,围绕产业转型与科创新,涉足新职业、设立新项目,加强高附加值、高技能、高— 层次项目培训。
(三)创新创业培训。充分运用“互联网+”创新创业思维,对有培训需求和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展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激发创业热情,培养残疾人自主创新创业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分工协作。各级残联要积极推动将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予以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引导残疾人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并大力支持残联开展残疾人技能专项培训工作。各市残联、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方案,明确单位责任,细化任务目标、具体工作措施,按照各自分工推动政策落实。省级有关部门将对各市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和情况
通报。残联要定期推送残疾人培训人员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推送信息后要提高审核补贴资金工作效率,做好相关信息审核、公示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工作。
(二)加强服务保障。各级残联组织要为残疾人参加政府主导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牵线搭桥,并提供服务保障。鼓励举办方在培训期间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作出合理安排,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改善等服务,其中对听力、言语残疾人要提供手语翻译、速录等服务,对智力、精神残疾人要提供生活照顾和职业适应、心理适应、社会适应等服务,对视力残疾人要提供辅助器具和生活照顾等服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市残联、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商明确各类培训补贴条件、标准、制定补贴申领办法;要根据培训项目和残疾类别、等级及无障碍等服务需求,通过成本核算,合理分类确定残疾人培训经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当地一般性职业培训费用。对就业效果好、具有示范效应的残疾人专项培训项目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所需培训补贴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四)创新培训模式。各级残联要面向社会筛选培训机构,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工作机制。各市残联要加大培训机构审核力度,报省残联统一公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并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目录清单管理。鼓励各类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培训的数量和规模,推行“引厂入校、进厂办学”培训模式,鼓励用人企业自建或与职业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共建残健融合型实训基地,以需求为导向,开展“量身定制式”培训。各市要积极培育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搭建“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满足残疾人足不出户培训需求。各级残联组织要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逐步建立以赛促训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任务要求
(一)明确培训任务目标。2020 年,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系统中下达的培训任务量较少。各市残联要根据附件中的任务目标,结合本地残疾人需求和就业市场情况,科学制定年度残疾人职业培训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进行任务分解,确保任务落实。
(二)加强数据管理运用。各市残联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系统、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系统管理,及时、准确录入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培训和就业状况,充分运用好实名制系统大数据,做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对接,精准施训。
(三)发挥平台宣传作用。各市残联要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依托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为残疾人推送培训、招聘、帮扶政策等服务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服务格局。
(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等各项培训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确保培训质量。
附件: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任务分解表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印发
信息来源: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鲁残联发〔2020〕10 号
各市残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 年印发的《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 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 155 号)要求,2019-2021 年,我省须完成 109600 人次残疾人培训 任务(其中新增培训 6 万人),2019 年度,全省已完成 25822 人 次(其中新增培训 14633 人)。为加快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 动落实落地,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和增收,确保完成培训任务,经 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1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4日
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1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鲁政发 〔2019〕24 号)和《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 155 号)精神,加快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 创业和稳定增收,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0 年至 2021 年,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8.38 万人次,其中新增培训 4.54 万人以上。力争到 2021 年,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每年至少能获得 1 次就业技能培训机会,在岗残疾人至少能获得 1 次技能提升培训机会,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至少能获得 1 次创业培训机会,推动全省培训后残疾人就业率逐年稳 中有升。
二、提升对象
具有山东省户籍,具备一定劳动能力,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自身条件符合培训项目要求的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人、未就业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妇女、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优先。
三、主要内容
(一)就业技能培训。一是对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推动培训对象尽快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就业技能。二是对农村残疾人重点开展种植、养殖、加工和编织等行业的实用技术培训,使其至少掌握 1 项实用技能或至少参与 1 个增收项目。三是对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村初高中残疾人毕业生开展储备型技能培训。四是面向高校残疾人学生重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实行“一对一”精准就业服务,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建立就业兜底保障机制。五是继续实施电商技能培训和助盲就业精准帮扶行动,优先保障建档立卡和低保户中有培训 需求的残疾人,依托《全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库》,做好培训促就业稳增收工作。六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训,扶持一批民间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承人。
(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一是根据残疾人意愿和岗位发展需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为已就业残疾人提供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各地要协调用人单位科学调整工作时间,切实保障职工参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二是主动扶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残疾人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职业竞争能力。三是开展残疾人高技能人才培训,围绕产业转型与科创新,涉足新职业、设立新项目,加强高附加值、高技能、高— 层次项目培训。
(三)创新创业培训。充分运用“互联网+”创新创业思维,对有培训需求和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展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激发创业热情,培养残疾人自主创新创业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分工协作。各级残联要积极推动将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予以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引导残疾人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并大力支持残联开展残疾人技能专项培训工作。各市残联、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方案,明确单位责任,细化任务目标、具体工作措施,按照各自分工推动政策落实。省级有关部门将对各市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和情况
通报。残联要定期推送残疾人培训人员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推送信息后要提高审核补贴资金工作效率,做好相关信息审核、公示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工作。
(二)加强服务保障。各级残联组织要为残疾人参加政府主导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牵线搭桥,并提供服务保障。鼓励举办方在培训期间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作出合理安排,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改善等服务,其中对听力、言语残疾人要提供手语翻译、速录等服务,对智力、精神残疾人要提供生活照顾和职业适应、心理适应、社会适应等服务,对视力残疾人要提供辅助器具和生活照顾等服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市残联、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商明确各类培训补贴条件、标准、制定补贴申领办法;要根据培训项目和残疾类别、等级及无障碍等服务需求,通过成本核算,合理分类确定残疾人培训经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当地一般性职业培训费用。对就业效果好、具有示范效应的残疾人专项培训项目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所需培训补贴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四)创新培训模式。各级残联要面向社会筛选培训机构,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工作机制。各市残联要加大培训机构审核力度,报省残联统一公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并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目录清单管理。鼓励各类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培训的数量和规模,推行“引厂入校、进厂办学”培训模式,鼓励用人企业自建或与职业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共建残健融合型实训基地,以需求为导向,开展“量身定制式”培训。各市要积极培育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搭建“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满足残疾人足不出户培训需求。各级残联组织要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逐步建立以赛促训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任务要求
(一)明确培训任务目标。2020 年,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系统中下达的培训任务量较少。各市残联要根据附件中的任务目标,结合本地残疾人需求和就业市场情况,科学制定年度残疾人职业培训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进行任务分解,确保任务落实。
(二)加强数据管理运用。各市残联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系统、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系统管理,及时、准确录入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培训和就业状况,充分运用好实名制系统大数据,做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对接,精准施训。
(三)发挥平台宣传作用。各市残联要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依托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为残疾人推送培训、招聘、帮扶政策等服务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服务格局。
(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等各项培训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确保培训质量。
附件: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任务分解表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印发
信息来源: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指导单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承办单位: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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